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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學年度起入學

請參考本校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實施要點第五條。

五、 博士學位候選人申請學位考試(即論文口試)時,應經:

(一)論文初審通過。

(二)在校研修期間發表於學術性刊物(須具相當學術水準並經各該系(所)認可 者)與該所學術領域相關之學術性文章一篇以上。前述之「發表」包含紙本 發行(具有卷數或期數)與網路發行(具有DOI字號)。

1.博士班研究生於前述刊物所發表之學術性文章應於提報學位審查委員會 前發表者為限。

2.發表於學術性刊物之學術文章,不得引用博士論文達該文篇幅二分之一以 上。

3.99學年度起入學新生刊物認定基本原則: (1)SCI、SSCI、EI、TSSCI、A&HCI 期刊。 (2)CSSCI 優良期刊(由各學院提出,經學位審查委員會認可)。 (3)中央研究院各相關機構之正式出版刊物。 (4)科技部獎助期刊。 (5)以下經學位審查委員會審查認定核可之學術性刊物: A.各學院提出之國際知名期刊。 B.政府立案專業學會正式出版之學術刊物。 C.各有相關博士班研究所之大學校院正式出版之學術期刊。 D.政府出版品或經出版社正式出版刊物或論文集。

4.98 學年度(含)前之入學新生刊物認定基本原則以各學系(所)提出經學位 審查委員通過之學術性刊物為標準。